销售侵权物品环节取证注意事项

来源:本站整理 | 作者:Admin | 点击: | 录入时间:2014-4-5

 

销售侵权物品环节取证注意事项

发布时间:2010-11-19 13:06:08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         来源:原创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 发布人:admin
 
 

知识产权案件

销售侵权物品环节取证注意事项

20101101版本

本版本起草者:孙娜律师

取证在我们办案的整个过程中非常重要,是基础,因此取证工作也是我们要特别重视的一项工作。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,现将知识产权案件销售侵权物品取证的注意事项归纳如下:

一、侵权地点的记录尽量准确详细:1、有门牌号的要记下,有时超市会有几个门口,门牌只在一个门口有。这个情况调查人员要注意一下,只要调查的记录上写上门牌号了,那么取证人员就一定要找到那个门牌在哪里,并尽量拍照;

2、路的名称要记准确,以路牌的名称为准,要与路牌的表述完全一致,一字不差,也不要管当地人的叫法;商场在十字路口的,记录清楚两条路的名称及商场所在的具体方位,如某某路与某某路路口东南角,不要只记录其中的一条路。如附近有特别重要地理标志,可以同时使用如下表述:如xx邮电局西邻。

3、商场的名称要记录准确,一个字都不能错,如某某商场、商厦,要分清楚是“场”还是“厦”。

4、具体的销售地点要记录清楚,在哪层楼,是不是在超市内,即使公证书中不作记录,我们也要清楚,是在哪个地方买的。

二、购买的物品要记录清楚,不再赘述。

三、开发票注意事项。1、一定要索要发票,实在没有发票的时候,要求在购物小票上加盖正规印章,圆形的财务章、公章、发票专用章都可以。

2、发票及小票要记录清楚所购物品的具体名称(如腰带、钱包等,最好在腰带钱包前加上品牌)及每件物品的价格。如果发票是定额发票,那么购物小票一定要清楚记载具体名称及每件物品的价格。

3、如果销售摊位是授权加盟商(即合法代理商)既销售正品,又销售侵权产品,该证据保全需要特别请示;

注意:有一些地方因为税务管理原因,机打小票的物品名称与实际所购物品的名称不一致。取证时应当尽量争取物品与发票一致。如商场原因不能一致,仍然应当索要该发票或收据。

四、照片拍摄注意事项

店面:要争取拍出让商场、超市看上去最显著的照片,门面照片的意义除了准确记载店面的情况,就是尽量让法官看到侵权主体的规模。

实物照片:尽量不要拍摄物品的背景地方,如办公室、宾馆等。也就是,只拍到物品下铺的纸,不能拍上地板或者别的任何东西。拍照过程中应当注意,所购侵权产品上的任何一样东西都不能遗落,拍完照片要完好的装到封存袋中。特别要注意,所购物品上的价格的小标签、小卡片什么的,不要遗落。

五、封存注意事项

封存袋上不要有错字。如有错字,改的时候,不要留下痕迹。要像填写个人档案一样,不要乱改。

六、检查核实。公证物品装袋封存时,应当对封存的公正物品、公证书号、公证照片是否与封存实物相符认真核实,并签字备考

Advertisment